双创学分

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25.03.2019 16:53:44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管理,确保各类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成果,学校决定对已到建设期的2017年校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第一季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见附件1、附件2)。
   2.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附件3)。
      二、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1.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检查专家组”,全面负责项目的检查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位,应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活动指导经验(本次结题验收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专家)。
   2.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需在2019年4月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3.学院教学秘书做好本学院通知发布、结题验收安排、季度检查以及材料受理和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项目检查安排
   1.项目负责人在检查会上对项目实施情况、创新点与特色、项目成果、研究体会和心得、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汇报(PPT形式,5-10分钟)。
   2.专家组审阅验收材料,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并质询,对项目的完成质量、学术水平以及推广应用价值作出评价并给出综合评定。
   3.国家级项目参照申报书的预期成果进行验收。(预期成果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结题验收项目
   1.需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附件5),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物、竞赛获奖以及其他和项目相关的支撑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结题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取得的成果支撑材料。
   2.项目结题申请书中的“学校评审意见”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检查专家组”填写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盖章。
   3.项目结题验收结束一周内,学院将各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装订成册)后存档。
   4.国家级项目参与人员不准变动,校级项目可根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贡献情况进行微调。校级项目如有调整请填写《校级项目信息变更汇总表》(附件6)。
   5.国家级项目需在4月15日前登陆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网上提交结题申请书及附件(签字盖章的结题申请书PDF版)。
  (二)季度检查项目
   1.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季度检查报告》(附件7),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检查专家组”填写“学校评审意见”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盖章。
   2.项目负责人需在4月15日前登陆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网上提交第一季度检查报告及附件(签字盖章的季度检查报告PDF版)。
  (三) 材料提交
   1.《2017年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附件1)、《2017年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附件2)中的“取得的成果”和“是否结题”填写完整,于4月7日前学院统一发送至qdndcxcyxy@163.com。
   2.《校级项目信息变更汇总表》(附件6)于4月7日前学院统一发送至qdndcxcyxy@163.com,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3.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审核、盖章时间为:4月9日到10日,地点为:知行楼314。
 
   联系人:翟崑    联系电话:88030063 
 
 
   附件1:2017年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2:2017年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3:2018年国家级项目季度检查名单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5: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6:校级项目信息变更汇总表
   附件7:季度检查报告

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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