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申报的通知

    07.07.2020 10:55:04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建行杯”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进安排,现组织我校广大师生进行项目网络报备,请积极发动,严格部署,确保注册量与报备数量。

    一、申报时段

       77713

    二、申报平台及操作方法

       项目申报依托“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三、申报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团队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五、可申报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61日前正式入职)。

    六、工作要求

       1.征集要求。各学院组织本院171819创业基础课形成的创业计划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积极申报

       2.参赛项目数量。请各学院根据省赛要求按照院系总人数积极、有效组织学生参赛。

附件:2020“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请流程

 

 

 


创新创业学院

202077


2020“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请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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